不可以,嚴禁在閱覽區預佔座位。
說明如下:
1.讀者須暫時離開座位,請確實填置「離座時間條」載明離座時間,且離座時間以 30 分鐘為限。
2.未填置「離座時間條」的座位,視同無人使用,其他讀者有權使用之。
3.如已填置「離座時間條」,但時間超過 30 分鐘以上,則仍視同離座,其他讀者有權計時並使用之。
4.離開時未攜走之個人物品,遺失或遭清除,本館不負保管責任。